泸州江津签订合作建设 医疗保障工作框架协议 两地群众将共享更多医疗保障服务
本报讯(记者 朱虹) 5月18日,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和重庆市江津区医疗保障局合作交流座谈会举行,双方就合作建设医疗保障工作签订框架协议。今后,泸州与重庆市江津区的群众在医疗保障服务对接共享上将有更多便利。
据悉,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着力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对接共享,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要将两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接入西南片区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异地就医住院、门诊直接结算,确保群众方便、快捷就医。还将建立基金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异地就医监管力度。开展医疗保障联合执法检查,异地意外伤害协查,实行两地执法检查结果互认,将更有力地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实行两地医保专家资源共享,智力优势互补,为参保者就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外,还将建立病种付费、床日付费、DRG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付费标准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两地付费方式改革协同发展。探索建立药品、医药耗材联盟采购方面的合作机制,推进结果共用、价格联动,以更大的量获得更大的优惠。
据了解,截至目前,泸州市有60家医疗机构开通了省内异地住院、61家医疗机构开通省内普通门诊、31家医疗机构开通省内门诊特殊疾病、242家药店开通省内定点药店购药,50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住院。此次双方的合作,将推进川渝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为两地群众提供更优质、方便、快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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