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立法经费使用有据可依

四川法制报 2020-05-20 00:33 大字

本报讯(喻金珊)近日,泸州市司法局出台《专家及公众参与立法经费使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制度规范立法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规则》主要明确政府立法过程中,在媒体登载立法文件、法律顾问团成员、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等涉及经费的支付标准。同时,还明确了公众参与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支付标准。

近年来,泸州市积极推进开门立法,制定了《政府立法政协协商制度》等一系制度,为专家及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搭建了多个平台。《规则》的出台,使政府立法活动经费使用有据可依,有利于保障政府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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