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 探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
本报讯(肖孟琴)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以来,纳溪区立足基层治理工作新模式,通过综合设置机构、推动力量下沉、优化管理方式等,探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
综合设置机构,做到“形神一致”。纳溪区在各镇(街道)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行政执法办公室和直属事业机构便民服务中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行使依法下放、委托或授权的执法权力,统一指挥和协调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将镇(街道)民政、残联、新农合、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审批事项、统一审批标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模式、统一考评体系,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推动力量下沉,确保“接住管好”。纳溪区扩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将64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9项公共服务事项下放镇(街道)行使,并明确赋权后的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在13个镇(街道)设置5个片区综合行政执法队、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领域在镇(街道)均派出执法人员,实现基层重点领域执法力量全覆盖。下沉区级事业编制,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平均增加事业编制22名。强化审批、执法业务培训,有序组织机构改革后镇(街道)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审批、执法队伍工作水平。
优化管理方式,实现“简约高效”。纳溪区明确事权边界,全面清理规范目标责任书和“一票否决”事项,将区级层面设立的12项目标责任书事项、部门私自设立的考核事项全部取消。建立完善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区级部门职责下放或委托乡镇行使的标准和程序;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镇(街道)统一管理和协调的工作机制,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以镇(街道)管理为主,赋予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优权、人事任免建议权等;业务延伸办理,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圆心,推进服务入村进户,实现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大厅(站点)全覆盖。此外,还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异地通办”“零跑路”等服务模式。
新闻推荐
做响做亮泸州水运靓丽名片 经过机构改革调整后的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崭新亮相
◎川江都市报记者朱俊4月30日,经过机构改革调整后的泸州市航务管理局崭新亮相。改革后,泸州市航务管理局的职能职责更侧重...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