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新规 政府立法经费使用有据可依
◎ 喻金珊川江都市报记者方霞
本报讯近日,泸州市司法局出台《专家及公众参与立法经费使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制度规范专家及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规则》主要明确政府立法过程中,在媒体登载立法文件、法律顾问团成员、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等涉及经费的支付标准。同时,还明确了公众参与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的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支付标准。
《规则》的出台,使政府立法活动经费使用有据可依,提升了政府立法经费使用的纪律性、计划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保障政府立法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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