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收运不规范 江阳区一餐饮企业被罚2000元

泸州日报 2020-05-01 10:33 大字

本报讯(高源 记者 蔺艳霜)近日,江阳区餐饮企业大江美蛙鱼头因违规交运餐厨垃圾被罚2000元。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执法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餐饮企业检查时,发现大江美蛙鱼头的餐厨垃圾未按照《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处理,而是交由非特许经营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遂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然而,执法人员在后续检查中发现,该餐饮企业虽然与特许经营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了收运合同,但是其继续将餐厨垃圾交由非特许经营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处理。对此,第三执法队现场展开立案查处,根据《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表示,按照现有管理规定,泸州市主城区不单独收取餐厨垃圾处置费。希望各餐饮企业尽快将餐厨垃圾委托特许经营单位处置并签订合同,开展正规消纳,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和群众身体健康,净化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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