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象 净市场 护民生

消费质量报 2020-04-24 05:21 大字

泸州市纳溪区“春雷行动 2020”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12月16日,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打响了“春雷行动2020”第一枪。

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要求,本次“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的主题是“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纳溪区确定了“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特种设备安全”和“泸酒”品牌保护6个执法子行动,并制定和细化了6个子行动具体方案及考评方案,力争通过本次执法行动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纳溪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记者专访了泸州市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兴。

消费质量报:“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启动以来,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方面有什么举措?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陈文兴:本次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整治,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70人次,检查市场93家次,超市156个次,企业255户次,个体经营户700户次,检查知识产权代理机构15家次,重点对有资格使用“泸州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件,责令整改销售带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的违规行为1件。

消费质量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如何行动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陈文兴:我局根据重大节日及地区特点,对旅游景区、高速路服务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酒类生产企业、米面油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对进销货台账记录、原料采购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记录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察看,以及通过其他各种有力措施,切实保护辖区内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全力维护春节期间整个食品消费市场良好秩序。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10家、小作坊13家、高速路服务区3处,检查景区2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12家,食品经营户78家(次)。

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销售豆芽和乌鸡、乌鱼的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加强检查力度,察看是否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规范;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重点对豆芽经营中非法添加喹诺酮类药物等禁用物质,乌鸡、乌鱼经营过程中非法使用磺胺类等兽药进行抽样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核查处理。截至目前,共完成抽检20批次(其中:黑鱼4批次、乌鱼1批次、黄豆芽6批次、绿豆芽4批次、乌鸡5批次),已立案调查3起。

强化散装白酒监管。目前已完成流通环节散装白酒抽检10批次,餐饮环节散装白酒抽检10批次,合格8批次(其中12批次正在检测中),检查散装白酒经营户102家次,对检查发现的2家散酒经营户未标识生产日期的行为,下发了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对1家白酒小作坊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行为,下发了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3家经营者已整改落实到位,暂未发现其他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

消费质量报:药品安全关系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药品监管方面,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有何举措?

陈文兴:按照“药品安全放心子行动”的安排,我局开展了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在内的专项行动。一是开展药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药品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和打击。药品经营环节上,突出整治城市居民区、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市场,重点检查药店经营资质、购销渠道和产品质量,是否销售回收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经营是否规范;药品使用环节上,突出整治城乡结合部和乡村卫生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特别是卫生站(室)药品购进渠道和产品质量,储存管理是否规范。二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针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避孕套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器械产品,检查经营者资质是否合法,产品资质和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的记录事项是否真实完整。三是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重点针对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查经营者购进渠道和产品资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非法自制化妆品。

消费质量报:市场执法与监管是市场监管局的重要职能,此次“春雷行动2020”期间,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在活禽、肉类的监管,以及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的价格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哪些安排和部署?

陈文兴:一是抓重点时段监管。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开展价格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大型超市、房产中介机构、旅游景区等的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加大在辖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以口罩、温度计、酒精等防护物资和粮油、猪肉、禽蛋、蔬菜等主副食品为重点的价格监督检查和每日价格监测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926人次,巡查、检查各类药店、商超、农贸市场等市场经营者1883户,着力打击哄抬价格、虚构原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二是抓方法强化指导。认真组织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微信、QQ工作群上传学习资料10余次,并将业务骨干力量下沉到各市场监管所,现场实践和指导相结合,切实提高价检人员监管能力。同时注重检查与规范并重原则,在检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扩大知晓率,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氛围;三是抓宣传有力告诫。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引导,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城区6家农贸市场出入口均制作有宣传标语,并利用广播、喇叭保持循环播放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通俗易懂的宣传用语,加大提醒告诫力度。目前,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5份,发放提醒告诫书(含告知书)1479份,办结哄抬酒精价格案件1件,案值0.1万元,罚没款0.18万元;四是抓投诉举报保畅通。加强12315投诉、12345政务热线、市长信箱、值班电话投诉及时受理,做到快查、快处、快结,着力维护好市场秩序。对借疫情防疫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截至目前,累计受理价格投诉举报122件,办结率100%。

消费质量报:特种设备关系到人身安全,此次“春雷行动2020”期间,纳溪区市场监管局如何开展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陈文兴:我局开展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开展了元旦、春节节前安全检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冬安”专项行动等。由局长带队,从2019年12月15日到2020年1月23日,针对全区的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工贸企业相关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和各片区中心所2019年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暗查暗访。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8个,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家,抽查特种设备24台;排查安全隐患13处,已整改5处;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4份,查封特种设备7台,立案1起,罚没款0.9万元。

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安全整治。针对燃气管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召集辖区内燃气经营单位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要求企业认真清理台账,整理资料,核查企业5家,共清理燃气管道434.61915千米。

1月24日至3月31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针对大型商超、物业小区、生产抗疫物资的重点企业、医院、游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家,抽查特种设备33台,发现安全隐患12处(已整改7处,5处整改中),发出监察指令书5份,查封特种设备7台,立案2起。

消费质量报:泸酒产业是泸州市的特色产业,近年来泸酒发展红火,就“春雷行动2020”来说,纳溪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

陈文兴:我局制定了《纳溪区泸酒品牌保护执法行动工作及考评方案》,并召开了联席会议,明确相关股室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泸酒品牌保护执法行动检查,通过日常巡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加强监管,严厉整治,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突出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涉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及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继续加大“春雷行动2020”泸酒品牌保护执法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向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推送泸酒品牌保护执法行动工作内容及相关信息。

截至3月31日,春雷行动共立案调查案件342件(其中食品安全类案件165件,药品安全类案件24件,价格类案件36件),案值32.87万元,结案139件,罚没款达35.79万元,解决消费投诉2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64万元。记者李欣璐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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