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车”必须标本兼治

川江都市报 2020-04-22 00:34 大字

随着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大量民工返岗,一些从事“黑车”的人员,开始趁机“鱼目混珠”干起了非法经营,给酒城市民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12日,泸州市共开展非专打项行动625次,查获非法经营车辆386辆。仅4月1日至12日,泸州市就查出非法营运“黑车”58辆。(《川江都市报》2020年4月20日06版报道)

其实对黑车的治理,泸州的相关部门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但仍然没有达到有效遏制的阶段。从社会层面来说,“黑车”的存在,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秩序。从个人层面来说,“黑车”司机没有接受过专门的从业资格培训,安全意识差;“黑车”经营者为了节省开支,一般都不会买齐相关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

“黑车”的这些危害,算得上是众所周知。但是,由于“黑车”能规避相关税费,具有运营成本低的优势,利用较低的价格吸引乘客。现在的“黑车”甚至还开设了“随接随送”业务,使得不少乘客欣然接受。

目前,摆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在大量客运车辆的基础上,如果重新进行规范,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客车作为城市与郊区公共运输的一部分,和市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客运行业的发展历程,对于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而言,注定会留下深深的烙印。

在“黑车”问题的治理上,相关职能部门不能认为“已派了人去管了”、“随时都有人在巡查”、“罚也罚了不少”,就算是履职了,关键问题还是要看有没有遏制住。比如,媒体曝光的“黑车”有没有查处,背后隐藏的那些猫腻有没有追查到底?机场、车站等一些“黑车”现象突出的地方,有没有进行“围追堵截”,拿出切实有效的“杀手锏”。

打击“黑车”,必须标本兼治。相关的职能部门,首先应该迅速落实管理责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车违法运营,有效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执纪部门也应该启动工作调查,依纪依法追究管理不力的责任;其次,需要通过宏观调控,根据实际市场的需求,重新科学地分析客运车辆的拥有量,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确定总量,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奖罚措施。这既是对行业的整体服务进行优化,更是净化行业市场,对“黑车”严查重罚,任何人必须一视同仁,绝不手软;最后,完全可以将大办法和小办法结合起来,土办法和洋办法结合起来,无论是明察还是暗访,无论是体制内管还是体制外管,无论是媒体曝光的,还是市民举报投诉的,发现一起都要严查到底。

当然,媒体也应该广泛宣传“黑车”给乘客带来危害的典型案例,不断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引导市民乘坐合法运营的客运车辆。没有买方,自然就没有市场,“黑车”自然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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