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借款纠纷案 院长18分钟审结

四川法制报 2020-04-17 00:57 大字

本报讯(阮蓉 刘佳)3月26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院长吴江适用简易程序,用时18分钟快速审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案在诉前调解和庭前准备中,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和调解,对明确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无争议事实、争议焦点等进行归纳,在此基础上制作《庭前确认书》,法官对已确认内容不再重复审理。开庭前,吴江仔细阅看了《庭前确认书》,了解案情;开庭时,以《庭前确认书》为基础,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集中针对争议焦点,因“简”加“速”、化“简”成“精”,做到快审精审。

吴江认为,法官要充分运用证据规则,不断探索、创新、优化各种精细、精准的司法举措,深耕细作方能笃前行。采用《庭前确认书》方式,是“要素式审判法”的探索。法官助理在开庭前对各种要素进行归纳、提炼,法官在庭审中简化双方无异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双方存在异议的要素,不但节约时间,更强化法官在庭审中的主导作用,更凸显法官助理的辅助作用,有利于法官助理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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