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泸州医保创新基金监管方式

川江都市报 2020-04-14 00:38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本报讯 构建“质量标准、联动监管、社会共治”三大体系,实现“完善一系列标准、建立一套规程、形成一个监管体系、培育一支队伍、打造一批样板”的五个目标。这是泸州市在医保基金监管上创新提出的“3+5泸州模式”,这一创新也受到了省医保局的高度肯定。

2019年5月,泸州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全市立足全面综合试点,确定了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3+5泸州模式”。

记者了解到,泸州市医保局创新引入标准化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全面启动医疗保障工作标准化建设。整个标准化体系分为党建工作标准、内控管理标准、业务管理标准、服务经办标准四个板块共88项。目前,已编制医保内部控制、待遇保障、业务经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基金监管等工作标准70余个,形成医疗保障全流程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标准化体系。同时,还全面推进医保服务和监管信息化系统建设。整个系统包括四川医保APP泸州平台、医保智能审核监管系统升级、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医保结算与基卫平台、大屏监控系统、智能监管移动平台、监管大数据分析模型、生育保险系统等16个子系统。

市医保局把专项治理作为创新试点实践的重要措施,紧密结合,探索建立了“5+3+2+1”综合监管机制。2019年,泸州市实现对4200家定点医药机构100%监督检查全覆盖, 共处理违规机构350家,处理率100%。

医保基金的监管不能单打独斗,对此,泸州市通过政府牵头抓总、部门横向到边、区县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构建起市、区县、乡镇纵向到底的基金监管协调联动大治理格局。除了部门横向协调联动,也实现了区县纵向联动,并根据各区县实际,引导区县开拓创新,鼓励“百花齐放”。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2019年至2021年,泸州市将利用2年时间,以标准化为引领、信息化为支撑,部门联动为基础,第三方监管及社会广泛参与为补充,建立“线上+线下”“平台+移动”的联合监管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金监管体系。到2021年,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泸州模式,实现基金监管长效化、常态化,创新试点取得突出成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能力显著提升,助推“三医联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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