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 拟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泸州日报 2020-04-02 08:52 大字

本报讯(刘洪潘 记者 张婷)4月1日,记者从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江阳区拟对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城乡孤儿、农村低保、军人优抚对象、失地农民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江阳区拟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44.24万元。

据了解,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组织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并与民政系统、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人社系统、教育系统等4个部门,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压实责任,确保补贴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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