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禁止在河滩上烧烤 违者最高罚两万元

川江都市报 2020-03-24 00:35 大字

不少市民在沱江三桥下的河滩地烧烤

3月22日,家住城西的市民张先生反映,最近气温逐渐升高,外出郊游的市民增多,选择在沱江三桥下面的河滩地野炊、烧烤的市民不在少数,而烧烤后留下的各种垃圾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摄影报道

沱江岸边扎堆烧烤 隔几米就是一个“摊位”

据张先生介绍,3月22日上午10点过,他在沱江三桥附近的步游道散步时,看到江边一处空地上,留存着很多垃圾,不远处的江边停车场上,一辆轿车刚刚停稳,一家老小从车上下来,有的端着食材,有的抬着烧烤炉,一起往江边走去……

当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沱江三桥附近看到,前来烧烤的市民还真不少:狭长的沱江南岸边,一个个烧烤炉、一箱箱啤酒、一袋袋肉串、一包包纸巾……隔几米就是一个“摊位”。

据了解,“烧烤大军”大多来自城区,他们之所以选择沱江三桥下的江边,主要是这里既能欣赏江岸美景,又有空旷的河滩可以烧烤。前来烧烤、野炊的市民直接将“阵地”摆在河边绿地上,而附近草丛中,随处可见烧烤后留下的竹签、餐巾纸、塑料袋等垃圾。

不过,记者在现场还是看到了让人欣慰的一幕:一对夫妇带着孩子在江边烧烤,烧烤之余,妈妈带孩子拿着垃圾袋在岸边捡拾垃圾。妈妈告诉孩子,“一会儿吃完烧烤,记得将这些垃圾都带走”。

露天烧烤属违规行为 最高罚两万

近年来,沱江三桥江边“野外烧烤”已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讨论中,网友们对烧烤时乱扔垃圾的行为予以谴责,并号召网友出行时不要乱扔垃圾。另外,也有网友提出,尽量把烧烤垃圾随车带回,弃之于垃圾箱,以免污染环境。

针对沱江边上扎堆烧烤,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早已明确,禁止在指定区域以外的露天环境下烧烤,其中包括河滩地。

对此,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执法队队长宋仕斌说,泸州市禁止在河滩等地进行露天烧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违反者将被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禁止乱扔废弃物等影响城镇环境卫生的行为,违反者责令清除,拒不清除者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个人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单位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又到一年烧烤季,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部门将以各种管控措施对烧烤污染环境的问题进行管理,但再大的执法力度,也不如市民们提高自身素质、自觉保护环境来得直接。

新闻推荐

昔日“贫困户” 今日“励志哥”

□王超明本报记者朱虹“虽然温度不高,小龙虾钻笼的要少一些,但近期龙虾收购价每斤25元,价格比较好……”3月20日清晨,在纳溪...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