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焦三转变” 泸州市开创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本报讯(记者 梅影) 近年来,泸州市聚焦执法层级多而散、执法人员身份多样、执法协作不紧密等问题,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构建了职能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开创了新时代泸州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聚焦执法层级多而散的问题,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实现“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泸州市将22个部门(单位)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领域的15支执法队伍和职责进行整合,按领域组建5支专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如,为优化农业农村法治环境,整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机监理所、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机局、畜牧局5个机构,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农业领域执法职责,着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围绕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整合市级交通运输领域的4支执法队伍和区县的道路、航务等执法机构,组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职责,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着力解决执法职责分散、边界不明造成的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问题,实现了“多头管理”向“集中管理”的转变。
聚焦执法人员身份多样的问题,专业培养强素质,实现“业余化”向“专业化”转变。泸州市根据部门性质和承担执法职责情况,确保执法队伍编制类型、人员身份一致性。坚持执法人员“凡进必考”,严格把好入口关,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急需紧缺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交流力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有效避免辅助人员直接参与执法。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权责清单,梳理编制执法工作规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聚焦执法协作不紧密的问题,健全协作机制,实现“各自为战”向“协作配合”转变。泸州市建立“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定位,推行行政许可信息“双向告知”,实现“审管双回路”;建立重点项目专项审查、联合踏勘、业务对接等机制,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执法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建立“行政执法+司法保障”联勤互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助、技术支持、案件移送等方面的配合协作;健全公安、执法机构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在区县试点推行公安部门向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派驻治安管理队伍模式,实行部门执法在前、公安保障在后的联勤联动模式,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司法保障能力;健全“市+区县+镇街”纵向治理机制,整合乡镇(街道)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系统指挥信息资源,打造综合执法平台,探索建立市、区县全面联网运行机制;建立统一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落实受理登记、结果告知等制度,通过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打造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综合行政执法综合指挥系统平台,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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