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解除“限高令” 龙马潭区法院灵活执法有温度

泸州日报 2020-03-11 09:42 大字

本报讯(吴丽)“彭某,你的限制消费令已经解除,可以购买机票,请按期支付尾款。”“感谢吴法官,我到了浙江,就能上班了,到6月底,一定能凑齐50万元,将案子处理完毕。”日前,龙马潭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灵活执法,充分兼顾司法公正和“人情味”,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在曾某与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彭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债务108万元,曾某遂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龙马潭区法院依法限制了被执行人彭某高消费。而后彭某外出去浙江上班,但担心在疫情期间,坐高铁经过武汉到浙江会被隔离,且火车票紧缺,一票难求。于是,彭某与曾某协商希望通过分期支付案款,解除自己的限制消费令,从而能购买机票飞往浙江工作。最终,在彭某的诚恳请求以及法院多次调解下,双方通过邮寄方式签订协议:当日支付58万元,尾款在6月底付清。曾某随后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解除了彭某的限制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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