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 “法企之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泸州日报 2020-03-11 09:15 大字

本报讯(肖则兰 记者 曾臻)“诉讼时效过了,合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该怎么办呢?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有何区别?相关证据如何收集?”近日,江阳区法院“法企之桥”开启空中群聊,法官王开梅针对疫情期间企业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对于当事人被采取疫情防控措施,致使不能及时行使权利的,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因采取疫情防控措施或者由于疫情的影响致使不能履行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可援用‘不可抗力’请求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日,在江阳区法院“法企之桥”微信群里,王开梅还与相关企业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面对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进行交流培训。因微信在线人数限制,培训分三批次进行,群内成员踊跃报名,积极参加,并相互交流经验和心得。培训结束后,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非常适用于目前的经营需要,为企业稳健经营提供了重要指导,并提议以后多举办类似的法律培训。

据了解,近年来,江阳区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不断坚持和完善“问诊式司法服务”。“法企之桥”微信群只是其中一个载体,该群建于2017年,从建立之初的数人发展到现在的数十人,在促进法企沟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次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江阳区法院陆续在“法企之桥”微信群分享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等关乎企业切身利益的文件,企业也分享了疫情期间企业管理文件模板等,使法院更加及时、充分地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为企业提供高效司法服务,助力泸州法治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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