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首例 收款后不发货还拉黑 获刑2年
本报讯(记者 杨元禄)2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采用“云上法庭”远程视频提讯系统,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公开 开庭审理泸州市首例涉及疫情防控的诈骗案,并作出当庭判决:郑某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据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指控,法院审理查明:2月1日,郑某红在微信群中发布口罩销售信息,陈某遂添加郑的微信联系购买口罩。郑向陈提供虚假的身份证及虚假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并寄出少量口罩骗得陈的信任后,陈通过微信支付给郑2.8万余元口罩购买款,郑收款后未寄出口罩并将陈的微信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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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