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 疫情期间举报非法营运可获奖励

泸州日报 2020-02-14 13:29 大字

本报讯(侯燕 记者 蔺艳霜) 记者2月12日从江阳区交通运输局获悉,在疫情期间举报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车辆,将按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疫情期间对“非法营运”实行举报奖励的公告》,对江阳区范围内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实行有奖举报。举报内容尽可能提供涉嫌非法营运车辆的车牌号码、手机号码、时间、车辆行驶路线、乘车影像资料、票据或电子支付凭证、截图等相关证据。有奖举报试行时间从2月12日至疫情结束。对举报情况经过查证属实,并依法追究被举报人违法责任,给予举报人500元人民币奖励。多人举报同一车辆或同一组织从事同一非法运输经营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24小时举报电话为0830-6662597。

自1月26日以来,江阳区交通运输局采取“白+黑巡查”“凌晨突袭”“轮值驻守”“部门联动”等执法模式,对非法营运车辆高发的重点区域及路段进行布控巡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巡查道路3000余公里,检查车辆800余辆,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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