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交“学位费”后不读 不能退? 律师:有合理原因就可以退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近日,市民王女士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2019年8月,她在位于龙马潭区安宁街道的一家新开的私立幼儿园预交了2020年的学位费,由于要搬到江阳区,她去幼儿园咨询退费事宜,但一直没有成功,因此想咨询一下预交的学费究竟能否退还。
市民:私立幼儿园预交学位费退费难
王女士介绍,如果不是因为搬家离安宁街道太远,她也不愿意到幼儿园退费。因为之前预交费用时,幼儿园承诺近3000元每期的学费可以一直读到毕业,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但是,若搬家到江阳区还继续在安宁街道读幼儿园,实在是太远了。记者看见,在王女士提供的收据上显示的是“预留学位保教费”。
王女士表示,一开始,她完全没有想到退费会遭遇如此多的问题。“最开始,幼儿园说如果想要退费,则必须帮幼儿园介绍一名学生过来,‘抵扣’自己预交的费用。”王女士说,她找到了朋友的孩子,但幼儿园后来又说必须是新生。此后,王女士多次与幼儿园协商,最后告知可以不用找新生,“老生”也行。
在泸州,不少要读幼儿园的家长都有过类似的情况。市民何女士告诉记者,孩子即将读幼儿园,由于害怕没有抽中公立幼儿园,她也去某私立幼儿园预交了“学位费”。“我们也有担心,如果到时候孩子能够上公立幼儿园,或是想要换幼儿园,园方是否会如约退费。”
律师:预收“学位费”有合理原因可退还
对此,泸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专委会副主任冯骏律师表示,从王女士反映的情况来看,既然是预交的学位费,孩子还未上学,因此没有产生学费,加上搬家也属于合理的原因,退费应当得到支持。至于园方提出的找新生或找“老生”,这都不是园方不予退费的理由。
此外,冯骏认为就算此前园方给予了优惠,即“保证王女士的孩子在该幼儿园就读期间均享受统一价格”,但这仅仅是园方吸引生源的做法,对于王女士实际缴纳费用的退还没有影响。
部门:幼儿园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
私立幼儿园是否可以预收费用,川江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招生时,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公示后不得擅自变更。实施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以月或者学期为单位收取费用,民办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
对于幼儿园收取预报名定金减学费的行为,没有相关限制性政策规定。但是,幼儿园不得跨学年预收费用,不得以欺骗的方式吸引家长提前预交定金,更不得强迫家长预交定金。
截至记者发稿前,幼儿园已经退还了王女士预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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