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 快审快结工程款纠纷案
本报讯(周莉 记者 曾臻) 近日,纳溪区法院快审快结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为原告讨回了拖欠7年的工程款。
据了解,原告、被告系姻亲关系。原告吴某长期从事建筑行业劳务分包工作。2012年4月,被告何某打算在自家的宅基地上修建一栋三层楼的房屋,与吴某达成了口头修建协议。同年8月,吴某将房屋修建完毕并交付何某使用,经双方结算,何某应付工程款91564元。何某陆续支付了吴某55260元,对于尚欠的36304元,何某提出由于近期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延期付款。为此,何某向吴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此后吴某多次向何某催收欠款未果,遂诉至纳溪区法院。
何某辩称,因为吴某的施工工艺有误,导致修建的房屋多处出现裂缝,需要维修,故不同意支付尚欠的工程款。而吴某则认为房屋出现裂缝的原因是何某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所致。诉讼中,何某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申请鉴定其房屋出现裂缝的原因以及返修需要的费用。
纳溪区法院承办法官在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过程中了解到,该案若要走司法鉴定程序,将会产生2万元左右的鉴定费用,而本案的标的才36304元,司法鉴定显然会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负担,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为妥善解决本次纠纷,承办法官两次召集原告、被告及其亲友、子女做调解工作,从亲情、法理和情理出发,反复对原告、被告双方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劝解,再加上亲属的劝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何某撤回司法鉴定的申请,并在半月内支付吴某工程款2万元,何某自行承担其房屋因出现裂缝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用。至此,这起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两家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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