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春雷行动2020”启动重点整治“泸酒”乱象 严打“傍名牌”
◎ 顾五权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本报讯 16日,泸州市召开“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泸州市将围绕行动主题“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采取“4+2”模式,从12月16日至明年3月31日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除了开展全省统一部署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4个执法子行动外,还将结合泸州市实际,把“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行动”“泸酒执法行动”作为自选子行动。
据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之一的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将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体聚餐、小餐馆、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订餐为重点业态,以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散装白酒和食用农产品如豆芽菜、乌鸡、乌鱼等为重点品种,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接下来三个多月内,全市将以转供电、医疗服务、旅游等重点行业及重点时段生活必需品市场消费为重点,开展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密切关注猪肉、粮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泸酒执法行动”将以泸州老窖、郎酒等知名“泸酒”为重点,加大“泸酒”领域乱象整治力度,为“泸酒”企业向高、精、尖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走访等方式对酒类生产经营企业、酒类关联产品制作包装企业进行摸排,严厉打击“傍名牌”“打擦边球”等侵权假冒行为;规范酒类地理标志使用,严厉查处在“泸酒”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行动中还将严厉打击利用“泸酒”进行传销的行为,全面清理本地酒厂与外地经销商的委托生产、包装、定制等行为,坚决取缔以“泸酒”保值、增值、附赠为由头,采取“拉人头”“缴门槛费”,以“销售返点”计提报酬等违法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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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