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即将出台 构建城市养老“15分钟服务圈”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菁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获悉,泸州市将出台《泸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实施建立“物业+养老服务”激励机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一系列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措施。
泸州市将逐步构建城市养老“15分钟服务圈”、农村养老“30分钟服务圈”,今后,泸州的老年人养老会更便捷更舒心。
加强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泸州将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统一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构建完整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库。
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使用与激励机制。探索建立时间银行制度,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
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信息采集,掌握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重点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筛查,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能力情况和服务需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数据库。
适老化改造升级
对困难家庭失能、残疾和高龄独居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快对住宅小区道路、园林绿地、建筑物等已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新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对现有老年人集中住宅的城市老年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升级。
居家和社区医养融合
全面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全民预防保健范围并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促进医疗资源向社区和老年人家庭延伸,设立失能老年人“家庭病床”制度,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积极开展护理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经济负担,提高长期照护质量。
“物业+养老服务”
对全市已建成住宅(小)区物业企业、物业用房、公共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促进“物业+养老服务”激励机制。充分整合物业企业场所、人力、资金等资源,利用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赋能物业企业,提升为老服务能力,为住宅小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送餐、喘息服务、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居家和社区
互助志愿养老服务
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志愿长效机制,发展时间银行、爱心积分、创建慈善公益专项行动等,发展互助志愿养老服务。引导和支持居民、社会力量自发建设运营社区老年人互助睦邻点,鼓励社区低龄老人、志愿者、公益组织、社会力量协同参与养老服务,为社区高龄和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文化娱乐、精神关爱等服务,完善运行支持机制,打造邻里养老互助圈。
保障居家和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运营办法;采取回购、租赁、置换、整合资源等方式,加强老旧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建设一批社区嵌入式微型养老机构,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机制,对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整合、改造和提升。
“互联网+”居家
和社区养老服务
建立泸州市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通过互联网、物联网、智能终端等先进技术,整合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家政服务、志愿服务等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广大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线上信息化、线下实体化的服务,积极推广养老服务智能产品和新技术。
新闻推荐
■徐鑫本报记者刘校宏摄影报道日前,泸州高中合江分校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纪念“一二·九”运动学生爱国主义红歌会...
泸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泸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