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太久“被自动离职”提成为啥也不予结算?
近日,泸州市民代先生反映称,2018年2月-10月,他在三江房产现代品尚店上班。10月底时,因家中有事请了一个多星期事假,随后被公司告知因请假太长已自动离职。但离职之后,他工作期间的提成也没有发放,此后多次联系三江房产负责人,均被告知自动离职没有提成。◎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市民:
被自动离职,提成也没拿到
代先生告诉川江都市报记者,2018年2月,他开始在三江房产现代品尚店上班,当时签订了合作协议,没有基本工资,只有售房提成。代先生在中介公司工作持续到2018年10月。10月底,因家中有事,他向店内经理请了一个多周事假,但假期还未结束,就被告知已经属于自动离职。
代先生称,对于自动离职他没有过于在意,因为确实耽搁了较长时间。但自动离职之后,自己此前售房的提成也被告知无法结算。“不仅没有工资,就连提成也没了,让我有点难以接受。”代先生说,售房提成有7000多元,这一单提成是他跟客户谈了几个月才完成的,“因为提成单子是2019年2月结算,一开始对方就以这个理由进行推脱;到了后来,对方直接说自动离职就什么都不会有,提成也不会结算”。
代先生说,虽然他已经多次找负责人及三江房产总部进行协商,但提成一直没有要回来,“我现在就想知道房产中介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还能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提成?”
公司:
代先生属于单方面终止合作
随后,记者联系到三江房产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代先生确实于2018年2月至10月期间在三江房产现代品尚店工作,不过当时双方签订的是业务合作协议。代先生离职也不是公司让他自动离职,而是代先生单方面不继续合作,且没有提前7日提供书面说明,离开之后也没有交接工作。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当初签定的业务合作协议,如果代先生单方面不继续合作,属违约在先,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公司有权追究。不过,由于代先生的离开并未对公司造成太大损失,因此也没有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进步一追究。如果代先生对在工作期间售房的佣金(即提成)问题还有疑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律师:
可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提成
对此,泸州市律师协会消费维权专委会副主任冯骏律师表示,如果员工代先生和房产中介公司签有合作协议,则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处置离职后的相关事宜。此外,代先生在工作期间曾为房产中介公司带来效益,也有相关提成,就算代先生属于自动离职,也不影响他获得这部分售房提成。
冯骏建议,如果房产中介公司继续拒不支付提成,代先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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