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9年下半年Ⅰ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完成 认定合格人员本月起 可享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川江都市报 2019-11-16 00:39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本报讯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泸州市2019年下半年Ⅰ类门诊特殊疾病(俗称慢性病)认定已经结束。本次认定市本级共计受理3214人的申请资料,其中1530人申请2种疾病,认定合格2568人,其中申请2种疾病并且认定合格的有941人。认定合格人员从11月起即可享受医保Ⅰ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为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从今年9月开始泸州市启动了2019年下半年Ⅰ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报,并于10月组织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市人医、市中医医院等四家医疗机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20名医疗专家对申报情况开展集中认定,最后得出了相关认定结果。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林雪涛告诉记者,本次认定申请总病种达到4667个,主要以内分泌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为主。

据了解,所谓门诊特殊疾病就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维持治疗,并纳入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只要是泸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内,均可申请享受规定的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根据现行的《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Ⅰ类门诊特殊疾病(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除外)申报期为每年3月和9月,认定时间为4月和10月;Ⅰ类门诊特殊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和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即时申报,3个工作日内予以认定。参保人员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应填写《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以及认定标准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由所属单位或参保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统一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医保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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