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宣传楼盘 竟将身体“悬”在行驶的客车外 民警:“吸眼球”宣传也不能违法!驾驶员记2分、罚款100元

川江都市报 2019-11-15 10:01 大字

现场视频截图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11月12日,微信上一则视频引起不少泸州市民的注意:一辆在路上行驶的大客车上,竟然悬空挂着一个大活人。有网友转发视频评论称:简直不要命了!对于这样的行为,交警部门也很快作出回应:经查,该车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昨日上午,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交警四大队了解到,视频画面发生在11月9日11时10分左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行驶的客车上挂着一个活人。交警随即通过监控系统查询该车轨迹,11时20分左右,发现该车在蓝田东升街附近出现。11时30分,巡查交警赶到翡翠城附近找到这辆大客车,发现客车上外挂着的人已经不见了,驾驶员赵某称不知道有人挂在客车窗外表演,试图逃避警方处理。

“驾驶员说他不清楚这个情况,但是后来我们通过监控视频,把他的违法行为指给他看。我们为什么认定驾驶员知情?因为表演‘悬空’这个人,正好在左侧后视镜观察的范围内,所以后来驾驶员也承认了,还说因为有人,自己开得也比较慢。”据交警叶文光介绍,这辆客车是重庆牌照,是非营运性客车,同时又属于一家租赁公司管理。

经查,该车是在驾驶室左侧后方处安装了一个用于固定的支架,支架延伸向车外,支架穿过车外人的手臂固定在其腰部,可以使整个人“悬空”挂在车外。客车之所以有这样的“活人表演”行为,是为了配合泸州某楼盘销售做宣传,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扩大宣传效果。

“因该车车身上印着该楼盘的销售宣传画和信息,而车外悬挂着人,在路上行驶时,感觉比较吸引路人的注意。这样的方式在外地也曾发生过。”叶文光介绍,事后,该车驾驶员赵某接受了处理。赵某坦言,请“活人表演”的公司之前请过另一位驾驶员来帮忙开车搞宣传,那位驾驶员没有答应,后来才请了他。因为对方给的报酬比较多,他就答应了,但直到开车前才知道是要用这样的方式“宣传”,不过已经收下对方的钱,明明知道情况不对,也只有硬着头皮开车上了路。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记2分,罚款100元,交警对赵某进行了相应处罚。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该楼盘所属公司进行约谈,并发放警示卡,提醒该楼盘注意所属车辆安全使用的一系列问题,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警示和批评,对相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将把客车的违法行为抄告辖区运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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