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出台十二条措施 加强电子信息产业融资服务

泸州日报 2019-10-08 08: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罗森波) 近日,记者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融资科获悉,为了切实缓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泸州市从六个方面出台了十二条措施,以加强电子信息产业融资服务。

这些措施分别是: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方面,将增强供应链管理公司实力、积极稳妥推进供应链金融试点、实行供应链金融服务奖补;增强担保机构增信服务方面,将发挥担保机构增信主渠道作用、推进名录库企业直接担保融资;支持园区融资模式创新方面,将扩大“园保贷”融资规模、做实融资风险资金池;激励金融机构定向融资方面,将鼓励金融机构定向服务;实施企业融资奖补方面,将实行企业贷款贴息、实行融资担保费用补贴;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方面,将提升企业融资服务效率、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创新。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泸州市将积极稳妥推进供应链金融试点:由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合作银行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管理公司按不超过注册资本60%授信贷款,按市场化方式专项用于供应链管理公司为电子信息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构建产业融资服务新模式。在做实融资风险资金池方面,市财政与泸州国家高新区、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江阳区和纳溪区将按1:1比例出资建立1亿元规模的电子信息产业融资风险资金池,同时与合作银行以不低于1:7比例放大融资,并尽快完善运行。

《泸州市关于加强电子信息产业融资服务的十二条措施》目前已经印发,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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