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统计法律底线 坚持依法依规统计 泸州市统计局学习《统计法律底线》

川江都市报 2019-09-19 08:46 大字

◎ 伏倩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本报讯 近日,泸州市统计局召开了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泸州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各科(室、局、中心)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泸州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秀莲领学了《统计法律底线》,从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底线(17个不得)、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律底线(18个不得)、统计调查对象法律底线(7个不得)和任何单位和个人统计法律底线(11个不得)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

会议强调,“53个不得”就是统计法律底线,泸州市统计局领导干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突破、不得突破,一旦触碰了底线都要承担法律责任,都要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要加大对“53个不得”的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位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任何个人都牢记自己应当遵守的统计法律底线,坚持依法依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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