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套住房 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川江都市报 2019-09-11 09:57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陈新语

近日,市民刁女士咨询关于公积金的相关问题,称自己和老公在婚前各有一套房产,婚后又买了一套房产,这套房产是通过商贷的形式购买的,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这套房产的贷款?同时,也有市民咨询在原来的公司离职后,能否一次性取出原公司所缴纳的公积金。

记者咨询了泸州市公积金中心后了解到,如刁女士一样的情况属于是家庭的第三套房,对于第三套房是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的,也无法提取公积金偿还第三套房的商贷贷款。

针对离职后能否提取公积金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离职6个月后,仍无新单位为其继续缴纳公积金,那么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原单位离职证明到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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