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先进事迹 争做优秀法官 泸州市两级法院干警聆听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
本报讯(于波尔 记者 曾臻)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泸州两级法院干警在视频分会场聆听了报告。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身患重病仍坚守岗位,去年因病医治无效逝世。他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报告会上,李庆军同志生前同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高光,河南日报社记者周青莎,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伟,李庆军同志妻子马凤实等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追忆了李庆军同志生前点滴片段,讲述了他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
在聆听报告的过程中,不少干警泪洒现场,大家深受教育和感动。市中院干警邹萌萌说:“我被李庆军同志忍着病痛仍心系工作、心系当事人的精神所震撼。我们要学习李庆军同志对审判事业的热情与坚守,无私、忘我地奋斗在审判一线,他平凡但不平庸,激励我们在法治道路上继续前行,做干净、干事的法院人。”江阳区法院干警刘密说:“在忙碌的工作和难忍的病痛中,李庆军法官认认真真地记录了19本工作日记。这些日记中,每个字都镌刻着他的坚韧和坚强。那一抽屉没吃完的药,仿佛让我看到了李庆军法官坚强的背影。今后,我要学习李庆军法官的优秀品质,为群众谋幸福、干实事。坚守自己的底色,在案件审理中,不讲私情,公正执法,守护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龙马潭区法院干警韩玉洁感慨地说:“我们的职业注定是不平凡的,我们肩负着人民群众对正义的期望,此生务必要做一个对得起群众、对得起良心的好法官。李庆军同志做到了,而我们,将会把他的工作精神传承延续下去,忠于职守,甘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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