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启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符合条件的可申报 每人每学年获1万元 周菁

川江都市报 2019-09-03 09:01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本报讯 近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民政局获悉,泸州市启动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申报。

据了解,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从2019年起实施该项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是由民政部组织,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是首次针对孤儿成年后建立的教育助学制度。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对象范围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时期。

根据要求,社会散居孤儿的助学申请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确认;机构供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所在福利机构受理,审核后报所属民政部门确认。

民政部门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应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或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孤儿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则当退出“助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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