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三年的低保名额 纳溪区纠正一起工作作风飘浮的案件
◎ 贺元 王超明
“感谢区纪委帮我申请到了低保,相信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近日,面对泸州市纳溪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余学要的回访,纳溪区打古镇徐家村村民罗清明高兴地说。
“这是你该得的。”余学要回忆起罗清明申请低保名额的“来之不易”,感慨地说,这足足“迟到”了三年。
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说起。余学要入户走访时,突然收到打古镇徐家村群众反映:“罗清明家里条件那么困难都不能享受低保政策,还有谁能享受?”他立即把这一事项列为漠视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进行督办。
随后,余学要到罗清明家里走访发现,其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从村民口中了解到,今年67岁的罗清明,老伴已经去世多年,本人患有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等疾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其生活来源及医药费主要靠儿子在外务工寄来的几百元赡养费。与村里其他低保户相比,罗清明的生活显得特别困难。
通过了解得知,2016年起,罗清明每年向村委会递交低保申请,每次村上民主评议通过后都将其相关资料上报打古镇复核。意外的是,在最后村务公开栏上张贴的低保户名单中,始终没有罗清明的名字,村民们都感到十分不解。
“这么困难的家庭,连续上报三年低保申请都不能通过,难道事出有因?”带着疑问,余学要立即来到打古镇社事办了解情况。
“罗清明不能提供儿子的收入证明,按政策规定,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不能给他办理低保。”纳溪区打古镇社事办负责人说出不能办理低保的原由。
“低保的原则不是‘应保尽保’吗?如果生活确实非常困难又不能提供收入证明,是不是就不能纳入低保?”余学要心中疑惑。
于是,余学要来到纳溪区渠坝镇,了解到的却是另一种情况。渠坝镇清凉村村民李炳年同样是生活困难、不能提供收入证明,但在2018年成功申请了低保。
“如果确实符合纳入低保条件,我们让村委会出具该户家庭困难证明,通过镇低保评审组评议、党委会集体研究等方式,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尽全力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低保政策。”纳溪区渠坝镇相关负责人说。
“不深入群众家里实地走访核实,仅因为不能提供儿子的收入证明,便将身患重病、几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的低保对象拒之门外,是工作方式死板僵硬、工作作风飘浮的典型表现,请你们立即整改。”打古镇收到了来自纳溪区纪委监委反馈的整改意见。
“干部作风不深、不细、不实,才导致这样的情况发生,我们一定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立即整改。”打古镇党委书记于疆被约谈后表态承诺。
随即,纳溪区民政局召集15个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讲解低保政策,巩固保障和改善民生成效;打古镇集体约谈村(社区)主任和具体经办人,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在全镇开展低保大排查工作,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紧接着,打古镇将罗清明的低保申请资料报送到区民政局,经区民政局审批后,罗清明被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被拒之门外长达三年的低保对象罗清明终于享受到应有的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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