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采取一系列关爱保护措施 确保困境儿童吃穿不愁医教有保障

川江都市报 2019-06-22 01:01 大字

◎ 川江都市报记者周菁

本报讯 昨日,全市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川江都市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针对全市困境儿童,泸州市采取了一系列关爱保护措施,确保困境儿童吃穿不愁,并在安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给予保障。

据了解,目前,泸州市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重病重残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家庭儿童。

截至5月底,泸州市共有困境儿童39294名。针对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泸州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并保证政策落地。

下一步,泸州市还将进一步完善儿童关爱保护机构,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并进一步拓展针对困境儿童的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全面落实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落实,并确保按时足额打卡发放;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分别按城市户籍每人每月540元、农村户籍每人每月320元的标准补差救助;特困家庭儿童基本生活,城市和农村集中供养按每人每月650元的标准,分散供养按农村每人每月400元、城市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救助;将符合条件的重残重病儿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对生活仍有困难的,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0-20%提高救助水平,每月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每人每月可领到540元的补助资金。

医疗康复保障方面:泸州市对孤儿、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建档立卡贫困、特困和低保家庭儿童、重病重残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扩大“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救治范围,由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提供康复、体检服务;对具有泸州市户籍的0至14周岁患有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残疾和孤独症的贫困家庭儿童,医疗费用自费部分按标准资助;健全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

教育保障方面:对孤、残、贫困儿童实施“志翔助学工程”“栋梁工程”“免息贷款”等助学行动;对孤儿年满18周岁仍接受全日制中等和高等教育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住校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对建档立卡困难户学生免除校服费。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全面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将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困境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支持各类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新闻推荐

长安镇 多举措筑牢防洪“墙”

本报讯(胡泽彬)今年,龙马潭区长安镇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绷紧防汛“弦”,筑牢防洪“墙”,全面提升灾害综合防控和应急...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