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一酒楼一药店 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

泸州日报 2019-05-28 08: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雪梅)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江阳区杨元理酒楼因违反相关行业规定,被处罚款5000元。

据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杨元理酒楼检查时,发现该酒楼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且进货时没有检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商家处以警告、罚款5000元。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发现四川利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99直营店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处以没收物品、罚款。

目前,该酒楼已履行处罚,该药店正在履行处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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