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支书出马为农民工讨回欠薪
郭占贵(左)、李成海展示已领取欠薪的人员名单。
□李汉青特约通讯员 周超文 文/图
“如果不是李成海和郭占贵两位老支书从中调解和处理,我们拿不回拖欠了10年的工资。”这些日子,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先清文等16名村民心情很好,因为10年前他们在泸州弥陀页岩砖厂上班被拖欠的部分工资,在年过七旬的老支书李成海、郭占贵的调解下,终于拿到了手中。
2009年3月,泸州弥陀页岩砖厂法定代表人曾崇贵转让给朋友韦汉贵的厂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倒闭后韦汉贵随即失联,当时尚欠16名农民工工资46682.5元。先清文等人多次找到曾崇贵,要求曾崇贵垫付韦汉贵拖欠的工资。但已经60多岁的曾崇贵也是白马村农民,根本无力支付,何况实际经营者是韦汉贵。无奈之下,先清文等 16 人于2015年3月一纸诉状将曾崇贵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因韦汉贵是转包砖厂属第三人,尚欠先清文等16人的工资由法定代表人曾崇贵负连带赔偿责任,由曾崇贵支付。
法院虽然判决了,但曾崇贵却委屈地对村民说:“我现在每月只有不到几十元的老龄补助,根本一次性拿不出几万元来支付给你们。”
今年4月12日,先清文等16 名村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由七旬退休老支书李成海、郭占贵值守的白马村法律服务工作室,向他们求助。两位老支书了解了这一多年欠薪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分别找双方协商,让双方各退一步,由曾崇贵先想办法借钱,支付农民工大部分工钱,至于曾崇贵支付的工资,由他自己想办法找韦汉贵补偿。最终,经过调解,在李成海和郭占贵的主持监督下,双方都同意按65%来执行所欠工资协议:由曾崇贵按原欠款46682.5元的65%的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先清文等16人共计30343.6元,签字领取;余下35%与曾崇贵再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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