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不易”的青苗补偿费

川江都市报 2019-05-01 01:01 大字

纳溪区纪委纪检干部向群众了解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帮扶情况 刘传福 摄

◎ 刘传福 齐赛飞

“这笔青苗补偿费最终拿到手了,要感谢市纪委内部巡察组的大力帮助。”4月7日,回忆起这笔“迟到”的补偿费,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联合村6组的唐礼军高兴地说。

然而,这笔青苗补偿费,对于唐礼军来说,有点“来之不易”。

时间回到2018年5月。

“余支书,我家李子湾高速路涵洞下面的林地被无故侵占,竹子被挖了,请你们管管。”2018年5月8日,唐礼军打电话向村支部书记余文清反映情况。

“是哪个挖的?那里的土地是高速路的废弃用地,属于土地复耕项目,早年修高速公路就征用了啊?这个问题要问问国土所。”余文清说。

过了几天,没见到答复的唐礼军找到了渠坝镇联合村联村干部郑文斌反映情况。

郑文斌告诉唐礼军,林地被占属于国土所的业务工作范畴,让他去找镇国土所。

“我这里只负责农房审批、地质灾害这两块工作,其他不涉及,请去找我们所长,他负责林地被占相关工作。”因为国土所所长没找到,镇国土所工作人员代波便将唐礼军带到郑文斌办公室进行协调。

眼看着到了国土所,反映的事情即将有了“眉目”,但唐礼军转了一圈又回到了郑文斌办公室。

“你家的竹林在修建纳黔高速公路时已被征用,不存在侵占的情况。”在郑文斌办公室,恰巧余文清也在现场,郑文斌根据余文清的口头描述,对唐礼军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口头答复。

“如果你觉得还有什么问题就找镇上分管领导吧。”郑文斌最终让唐礼军去找分管副镇长彭敏。过了几天,唐礼军到镇政府找到了彭敏,彭敏只说了解一下情况再回复。

唐礼军又等了几天,眼看着自己反映的情况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找到了正在纳溪区纪委开展巡察的泸州市纪委内部巡察组。

“我家的林地被无故侵占,竹子被挖,多次向联合村村委和镇上反映均未得到答复,请你们为我做主。”唐礼军将一封信访件递到了市纪委内部巡察组相关人员手中。

群众的事是大事,打不得折扣。市纪委内部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立即移交给纳溪区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后,由纳溪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牵头,渠坝镇纪委配合,成立由区、镇纪委人员以及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由于唐礼军所反映问题的林地与废弃土地复耕项目相邻,他表述不够清楚,工作人员在未实地调查的情况下,片面认为其反映的林地在复耕范围内,属已征用的土地,故只是告知他林地已经征用了,不再进行补偿。后经现场核实,唐礼军被侵占的林地在该村土地复耕项目区范围外,在该镇公路排危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确损毁了他家的6窝竹子。

后经联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施工方按照每窝竹子100元的价格,一共赔偿唐礼军600元。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唐礼军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鉴于唐礼军多次到镇、村反映问题,镇、村干部未及时到现场调查核实,甚至互相推诿的情况,纳溪区纪委监委责令联合村联片领导对郑文斌、余文清进行约谈;渠坝镇党委对党委委员、分管副镇长彭敏进行约谈。

同时,纳溪区纪委监委对该镇、村干部在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上不认真、相互推诿的情况全区通报批评。

“我们聚焦办理群众诉求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整治服务群众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方面的问题,遇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据纳溪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姚波介绍,自去年6月以来,纳溪区已建立健全群众诉求收集办理、公开回应、质效评估等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纳溪区已收集群众反映问题3900余个,有效解决问题36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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