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参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帮扶

泸州日报 2019-04-28 09:07 大字

■本报记者 周雪梅

4月25日,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到市民政局局长黄月桂做客“新闻会客厅”,围绕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管理等作在线交流。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标准参照泸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网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专门的帮扶政策吗?

黄月桂:市政府于2018年专门印发了《泸州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帮扶实施办法》,对这一类困境儿童的认定标准、帮扶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来源及发放与管理、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标准参照泸州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救助政策的进行标准化补差(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金标准超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标准的不予扣减,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金标准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标准的进行补差);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供养救助政策的进行全额补助。

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助90元

网友:困难残疾人如何申请生活补贴?

黄月桂:泸州市于2016年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泸州市户籍低保对象,今年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

办理涉外婚姻的单位是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网友: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可以在泸州办理结婚登记吗?

黄月桂:按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大陆居民同台湾地区居民等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目前,在四川省范围内,办理涉外婚姻的单位是四川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实际发生项目免除

网友:泸州市是否实行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黄月桂:为减轻泸州市城乡群众丧葬负担,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惠民殡葬,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在泸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泸州市域内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可免除城乡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1)具有泸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非泸州市户籍的在泸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及中、小学校学生;(3)驻泸部队现役军人、非泸州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4)在泸州市居住并取得《泸州市居住证》的人员;(5)因自然灾害死亡的非泸州市户籍人员;(6)公安机关确认的无主遗体。

免除项目包括: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20公里以内)、2天以内(含2天)遗体停放集体冷藏(冻)柜费、环保平板炉遗体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卫生纸板费)、1年内(含1年)骨灰寄存费。以上五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提供的实际发生项目免除。丧属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服务的,更高档次服务费与上述项目服务费差价由丧属自行承担;丧属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聘请非殡仪馆、殡仪服务站提供服务的,费用由丧属自行承担。

泸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840元/人.年

网友:申请农村低保需要什么条件?标准是多少?

黄月桂:按照2014年5月1日施行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之规定(国务院令第649号),凡持有泸州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规定的,都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目前,泸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840元/人.年(即320元/月),实行差额救助。

取得社会工作师的村(社区)干部给予专业职称补贴200元/月

网友:社会工作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考取后是否有奖励?

黄月桂:泸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从2008年开始,截至今年,泸州市已经组织了12次考试,通过人数448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64人、社会工作师184人。根据规定,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可报考社会工作师;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今年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参考人员创历年新高,突破了800人。市民政局将于5月6日至26日每晚7点采取网络培训的方式开展社会工作考前免费培训,欢迎广大考生届时下载yy语音参与培训。培训科目:《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 。

2018年10月,中共泸州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印发了《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十条措施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的村(社区)干部给予专业职称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社会工作师每人每月200元,鼓励村(社区)干部提升能力素质。

道路名称的罗马字母是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采用汉语拼音拼写

网友:城区路名牌上的字母拼写用的是汉语拼音,建议更换成英语翻译。

黄月桂: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泸州市城区路名牌的设置是严格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规定设置,道路名称的罗马字母是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采用汉语拼音拼写的,不采用英语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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