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法院 感受司法庄严 泸州七中学生参观江阳区法院

川江都市报 2019-04-11 11:15 大字

参观学习

◎ 张玲 川江都市报记者 王彦容 文/图

4月3日上午,泸州七中2017级9班55名同学参观了江阳区法院,“零距离”感受了法院的庄严和神圣。

江阳区法院萤火虫志愿者立案庭庭长杨莉带着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同学们了解到法院设立了民事立案、行政(综合类)立案、刑事执行立案、材料收转、诉讼文书送达窗口,立案庭设有自助立案机,可以自助申请立案,特别便捷。

通过诉讼服务自助平台,用身份证一刷,就可以快速打印出诉讼模板,也可以用U盘把诉状拷回去填写,特别的人性化,让同学们感受到法院庄严之外满满的人情味。

在第四审判庭,杨莉解答了同学们的众多疑惑,孩子们知道了法院的职能、级别、开庭程序、判决后如何执行等,对法院有了更全面的认知。

当同学们知道可以穿法袍体验当法官时,都雀跃地前去尝试。当穿上法袍,变身“小法官”,敲响法槌的那一刻,同学们难掩兴奋的心情。

让人感触最深的是旁听庭审现场,审理的是倪某等两名被告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庭审过程中,同学们始终保持肃静,认真倾听。在庭审结束后,被告人母亲的泪水让同学们动容。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一个人都要守住法律的底线,不愧对自己,不连累亲人。

不少同学表示:真没想到就是捕捞几斤鱼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以后一定多去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自己做出法律禁止的事,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认识到“禁渔期”是为了保证水产资源正常繁殖、生长和发育,在“禁渔期”千万不可随意去捕捞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等,保护生态,人人有责。

此次活动是泸州七中“体验式”活动的又一创新举措,活动通过不同形式让学们了解法庭、感受法院文化、认知法官职业,感受法治威严。这也体现了泸州七中的社会责任担当,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带动家长、学校带动家长,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共创文明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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