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重点建3个友邻中心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局长游进做客新闻会客厅

川江都市报 2019-04-05 01:03 大字

昨日,泸州新闻网“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邀请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局长游进做客“新闻会客厅”,重点就商务会展工作、农贸市场建设等问题与广大网友作在线交流。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李顺利

经销商不得要求消费者加价购车

网友:购买汽车过程中,经销商可以要求消费者加价购买吗?

游进:《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网友:在汽车销售商那里买了车后,销售商要求同时购买保险及配件,不想购买可以吗?

游进:《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经销商若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三区范围农贸市场实行零摊区和垃圾清运费补贴

网友:今年泸州市在农贸市场建设方面有什么打算?

游进:今年泸州市主城区将重点建设友邻中心3个,每个友邻中心配套建设农贸市场1个,分别为玉带河友邻中心、蓝滨友邻中心和石洞友邻中心。下一步还要建设友邻中心并配套建设农贸市场3个,江阳、龙马潭、纳溪三个区各一个,目前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

网友:泸州市对现有农贸市场有哪些补贴政策?

游进:目前,泸州市对三区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实行零摊区和垃圾清运费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当年财政状况确定。去年零摊区补贴为100元/平方米;垃圾清运费补贴按农贸市场内农副产品销售面积适量补贴:2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市场每个补贴3000元,2000-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的市场每个补贴5000元,4000-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的市场每个补贴1万元,6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每个补贴1.5万元。

访谈看点

朋友圈卖自产农副产品 无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网友:我父母在农村务农,会自己做一点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比如红苕粉条、芡粉及簸箕之类。我想通过微信朋友圈帮助父母销售这些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请问是否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游进:不需要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所以你的父母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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