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十大行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6月底前,全市基本建立村级五老调解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
本报讯(记者 朱虹) 昨(28)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今年,泸州市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包括自治组织建设行动、文明创建深化行动等在内的新时代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十大行动,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据了解,自治组织建设行动提及,2019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全市村级五老调解会、红白理事会、道德理事会或村民议事会等自治组织。泸州市还将大力推进自治组织建立健全章程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五老调解会制度》《道德理事会制度》《婚事简办制度》《丧事简办制度》等自治制度或公约,充分发挥自治组织引领作用。
在文明创建深化行动中,泸州市将深化“百镇千村”“美丽幸福新村”创建活动,举办文明村镇创建现场推进会。今年,泸州市力争新创建区县级文明村镇200个,使市级文明村镇创建数量在全市行政村总数中占比达到30%。
思想道德星光行动重点着力汇聚群众力量寻访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常态开展推报评议和发布工作,在村(社区)设立美德善行榜。泸州市将组织农村模范代表参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志愿巡讲巡演,创作一批模范好人好事书画作品,并在全市巡展。
村规民约培育行动注重推广“遵规守约”积分管理制度,按照“户积分+个人积分”原则,将村民遵守村规民约情况纳入村务档案并作为评先推优的考核依据。
家规家训弘扬行动提及,扎实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家规家训评选实践活动,着力挖掘古家谱、古家规家训,让家规家训上墙、入户。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阵地,举办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讲座、专题展览。
村史村志编撰行动将重点编撰出版《泸州乡镇简志》,收集整理农业谚语、时令节气、传统礼仪道德、风土人情,留住农耕文化记忆和美丽乡愁符号。泸州市各区县将选取3至5个文明村,组织开展村史村志编撰试点工作;探索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村史馆,为村史民俗传承提供宣传教育阵地。
志愿服务普及行动将制定农村志愿服务专项计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泸州市将加强志愿者注册工作,确保各镇(街道)、村(社区)都有1支人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推进农村志愿服务蓬勃开展。
城乡结对共建行动将深入开展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共建美丽乡村活动。今年,泸州市将确保实现现有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各结对1个贫困村的共建目标。
环境卫生洁美行动中,泸州市将在城郊、农村地区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井、改灶、改厕所、改畜圈、改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做到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粪便乱堆、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制定环境卫生知识指导性标准及规范性要求,设计制作系列宣传展板,开展环境卫生、健康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养成健康卫生的好习惯。
文明新风传播行动将在村(社区)、文化院坝、新农村聚居点等点位开设固定或非固定“文明新风”专栏,利用村村通广播增设文明新风宣传专栏,依托“乌兰牧骑文艺小分队”“酒城文艺轻骑兵”深入农村开展文明新风巡回演出。鼓励有条件的村镇组建本土文化队伍,常态化开展文化健身、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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