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高速将实行差异化收费 进出泸州港的集装箱货车优惠60%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本报讯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交通局获悉,从4月1日0时起,四川省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计重收费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泸州境内也将同步启动。这标志着普通货车跑得越远,过路费就越便宜,而进出泸州港的集装箱货车优惠高达60%。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公告》(下称《公告》)精神,将对普通货车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对国际标准集装箱实施通行费差异化收费。
据了解,《公告》针对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2轴、3轴计重收费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包括泸州境内的纳黔高速、成自泸赤高速和宜泸渝高速)通行费总额优惠5%;单次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0%。
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4轴(含4轴)以上计重收费普通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网内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以内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5%;单次连续行驶100公里-200公里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0%;单次连续行驶200公里以上的,对其中53个高速公路路段通行费总额优惠15%。
对于货车实行差异化收费的实施时间为1年,到2020年3月31日24时止。
《公告》对于正常装载合法运输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优惠30%;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港口(凡通过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收费站和宜泸高速公路临港收费站进出四川省高速公路网)的正常装载合法运输20英尺和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总额优惠60%,不再享受“递远递减”差异化收费优惠。
集装箱货车差异化收费将在全省高速路网内实施,时间长达5年,即到2024年3月31日24时止。同时,符合差异化收费的货车持四川省ETC卡交费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总额再优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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