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曹建国在情况通报会上讲话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3月20日至2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副主任税光跃、陈剑波带领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泸州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副市长郭庆陪同检查并参加通报会。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泸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和水质自动监测情况、南郊水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情况、杨桥水库水体污染情况、酒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情况、城南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情况、四川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泸州分库)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泸州鑫福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情况、二道溪污水处理厂三期在建工程推进情况、沱江左岸一级支流龙涧溪水体污染情况、江阳区沱江船舶污水处理情况等。
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3月上旬对各区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暗访和此次执法检查情况,并就水污染防治工作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换检查意见。
曹建国在会上指出,泸州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全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曹建国要求,各级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深化,要坚持不懈抓好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郭庆在汇报会上表示,市政府将继续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落实,构建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将交办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责任落实。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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