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检察院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泸州日报 2019-03-19 09:26 大字

本报讯(梅登) 3月12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家的院领导、中层干部、共青团员40余人参加了此次植树活动。

在龙马潭区玉带河沿江绿地市级机关植树规划区市检察院植树点,检察干警们挥锹铲土,不一会儿功夫,一排排紫薇树苗沐浴春光,迎风而立,成为一道别样的风景。

活动中,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宋利梅表示,作为检察人员,还肩负着一项重要使命,就是要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补植复绿,修复生态”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深入发展,保护泸州生态环境,让酒城大地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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