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开展第四次 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督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按照市委目标绩效督查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市委目督办、市经普办及相关市级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自3月5日起,开始专项督查各区县政府对各级经济普查会议的学习落实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部门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对当前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核实。
督查采取随机抽取存疑企业、查阅印证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根据督查时间安排,3月10日前重点督查数据存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四类“四上”企业,3月底重点督查“四下企业”及个体户。督查工作预计4月30日结束。
《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加强对区县的联系和指导,并将督查结果纳入2019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切实推动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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