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0日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上中旬在泸州召开,会期预计4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泸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泸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泸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泸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和泸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关于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通过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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