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莅泸开展《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泸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得实效果好
◎ 泸州日报记者 李瑞莉
本报讯10月25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率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泸州市开展《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下称《条例》)立法调研。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勇、副市长付小平等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泸州市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泸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得实、理念新、认识高、投入大、责任明、效果好。调研组将把在泸州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归纳整理,吸收到省人大立法工作中去,把《条例》逐步完善,提高《条例》的操作性、实用性,为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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