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泸州27家入网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进行审查 美团外卖监管不严被罚18万元
◎ 川江都市报记者 周丽
本报讯昨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起行政处罚案。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美团外卖)未对泸州27家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1001.97元,罚款18万元。这是继“饿了么”之后,泸州市严惩的第二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公司。
据了解,今年6月12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发现辣小欢、福麟记北京烤鸭、秦汁馍味肉夹馍等27户入网食品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经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备案表。该公司通过美团网、美团APP产品的研发方授权,在川南片区(包括泸州)开展美团外卖业务。
经调查核实,辣小欢等在美团外卖网站上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的含地址在内的许可信息不真实;辣小欢等27户入网食品经营者在入网经营时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2016年12月16日到2018年7月5日期间,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向入网美团外卖的这27家店实际收取平台服务费11001.97元,全部为违法所得。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行为,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001.97元,罚款18万元。今年10月12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出发听证告知书》,并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该公司没有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几天前,泸州市食药监局公开的另外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泸州斯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饿了么”网络订餐平台,未到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对泸州22家入网食品经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未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8041.85元,罚款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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