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明确个人诚信体系建设19项任务 积极探索“市民诚信卡”管理机制
本报讯(记者 罗森波) 为营造泸州优良信用环境,泸州市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到2020年,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基本建成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精准统一、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全面、信息共享及时、信息安全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联合激励惩戒系统机制和功能完善的个人诚信建设体系。这是记者昨(17)日从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获悉的。
泸州市已经从“强化个人信用记录基础支撑”“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个人诚信教育”6个方面,明确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19项工作任务。
个人信用信息从何而来?据介绍,泸州市将依托泸州市级人口信息业务备份资源库、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础,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身份标识,整合政府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各行业协会等涉及公民信用信息的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全面归集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从业信息、执业信息、受教育信息、违法违纪信息、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公民个人信用信息,建立覆盖全市所有户籍人口及非泸籍外来人口的泸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今年底前,实现其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无缝对接、信息共享。泸州市将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向社会提供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授权查询服务,并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个人信用信息。
同时,泸州市将积极探索公民个人信用评价和预测机制。重点是依托泸州市城市虚拟“一卡通”平台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积极探索“市民诚信卡”管理机制,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采集的个人信用信息载入市民卡和社会保障卡,打造“市民诚信卡”。推动“市民诚信卡”在社会保障、公共交通、教育、科研、医疗卫生、身份识别等领域的应用,逐步拓展其应用功能。
泸州市将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比如在信用修复上,泸州市欲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丰富信用修复方式,探索通过事后主动履约、申请延期、自主解释等方式减少失信损失,制定通过按时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的管理办法。
泸州市还将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尽力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将恶意欠薪、骗取财政资金、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贿受贿、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金融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诈捐、骗取婚姻登记、骗取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险基金、恶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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