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审判“泸州模式”向全省推广
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作交流发言10月11日,在泸州召开的全省法院5年一次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上,泸州市中院副院长徐斌介绍了泸州法院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努力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实施情况和成效。在会上,知识产权审判的“泸州模式”向全省推广。
特点
合理配置资源 实现简案快审
2013年,泸州市中院设立了独立编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从机构设置、案件归口、法官配备等方面,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初步形成符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律的专门化审判体系。
为推进便民性和实效性,两级法院建立集约化和要素式审判工作机制,采取分别送达、集中调解、合并审理的办理方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审。
举措
严打恶意侵权 建立衔接机制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注册商标罪等行为,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格控制缓刑的适用,强化财产刑的适用;强化对泸酒、川酒等传统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加大商标民事侵权惩罚力度,对生产性企业侵害知名企业商标权,具有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或其他严重侵权情节的,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赔偿数额。
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证据规则运用机制,建立以诚信原则为指引、依法合理分配并灵活运用举证责任转移,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建立专家陪审员制度,启用“律师调查令”,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维权取证难问题;两级法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工商、文化、公安、检察等单位的沟通交流,促进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和仲裁机制,加快形成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础、仲裁和调解为补充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根据创新主体的不同司法需求,开展“问诊式”司法服务,深化审判公开,丰富宣传形式。
成效
刑案“四统一”打击更精准
泸州法院经过多年司法实践,逐步形成“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行政执法与司法诉讼相结合、优势互补严厉打击制裁”的知识产权保护“泸州模式”。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立,特别是“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应用,实现了行政执法和司法处理信息互通和共享,打击知产侵权更加精准。
刑事诉讼中,法院与公安、检察形成“四个统一”的办案标准,泸州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除因出现新证据,无二审、再审发改案件,无宣判无罪案件。“三合一”审判能够综合考虑三种诉讼制度协调处理,使权利人权益得到更加全面保护。2016年以来,通过行政和刑事手段,已责令侵权人退赔知识产权权利人经济损失420余万元;民事案件经调解撤诉327件,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650余万元。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从2016年的89天提高到2018年的44天。今年6月,最高法组织京、津、冀5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来泸州法院视察,对泸州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于波尔记者杨元禄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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