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服务群众 探索创新化解矛盾 记纳溪区法院审判员、江宁法庭副庭长周文婧
■本报记者 曾臻
“纠纷双方当事人,就像是两个因为矛盾不知不觉登上高处准备角斗的人,那么这时法官需要做什么呢?只需要用轻柔或适当的话语劝说他们,用关爱给他们以微笑、以力量,然后向他们伸出双手,只要功夫下到位,双方当事人一定会沿着我们精心为他们搭建的台阶慢慢走下来,化干戈为玉帛。”作为纳溪区法院审判员、江宁法庭副庭长,周文婧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怀着一颗仁爱之心,把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审判工作中要求自己不仅要办好案子,还要坚守江宁法庭一直以来的工作理念“情理寓法,调判促和”。
发挥先锋作用
立足审判真心服务群众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周文婧带领党支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丰富便民举措,让当事人倍感家的温暖,依靠党员中坚力量,创新工作机制,畅通妇幼维权绿色通道;坚守党员公正形象,确立优先原则,实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周文婧和党支部党员当好“宣传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法治宣传活动;当好“指导员”,积极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当好“协调员”,助力化解家事纠纷。同时,立足本职,创新方式,将党建工作和审判主业有机结合,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为民司法为宗旨、以和谐司法为追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大胆探索创新
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为顺应家事审判改革的要求,周文婧所在法庭从2015年9月开始审理全区家事案件。
本着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指导精神,周文婧带头从审判组织、调解工作、制止家暴、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家事审判专业化的探索。
从2017年1月至今,周文婧共计审结家事案件264件(均涉及妇女、儿童),调撤率达80%以上,无上诉、改判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周文婧在办案过程并非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注重权益保护、情感修复、心理疏导,同时对案件进行案后跟踪、回访、帮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带头与多部门联动,形成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将案件审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更好维护社会和谐。
2017年6月,周文婧承办的区妇联直接以原告身份代未成年人小雨诉其父母抚养费纠纷案中,小雨父母长期不履行监护抚养职责,导致其生活无着落。作为案件承办人,周文婧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原则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创新,突破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直接以妇联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小雨父母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予以支持。该案创新了妇联代为诉讼制度,及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入选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除了日常的审判工作以外,周文婧还承担了繁重的其他工作,如:巡回审判、外出送达、案后回访帮扶、社会救助、法制宣讲、指导调解、法庭解说……她看起来总是精力充沛、时间宽裕,但其中的辛劳可想而知。但是一想到那些不幸福的孩子和家庭,多付出一点就能让她们感受到温暖,周文婧认为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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