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为躲债转移财产 法院异地调查帮助原告挽回损失
本报讯(钟志刚)近日,纳溪区法院采取强硬措施,成功将一失信被执行人夫妻登记在其儿子名下的房产予以处置,使案件得以执行。
据了解,冉某、刘某系夫妻关系,从2012年至2015年期间,二人陆续向李某某借款60万元,但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今年4月20日,纳溪区法院判令冉某、刘某偿还李某某欠款60万元及利息。但冉某、刘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查控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李某某向法官反映,冉某、刘某以前经常居住在省内某市高档小区。根据这一线索,法官前往异地进行调查,发现冉某、刘某将一处120余平方米的房产于2016年11月办理登记在其子冉某某名下,而当时冉某某还未满18岁,只是一名高中学生。在房产地调查时,法官也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
在法律和事实面前,刘某承认了该房产是为逃避债务而进行的财产转移。
于是,纳溪区法院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出资购买办理登记在冉某某名下的房产予以查封,并公告限期予以评估、拍卖,至使本案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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