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实习期离职 工资迟迟未结清 江阳区人社局:若企业不按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将依法处理
近日,泸州市民杨先生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此前他在位于江阳区钓鱼台路9i文化产业园内的泸州微品科技有限公司就职,工作1个多月后离职,余下的工资到现在仍未结清。◎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实习期员工离职 工资尚未结清
杨先生介绍,他于今年7月中旬来到该公司工作,当时签订了实习期合同,实习期工资每月3200元。7月,杨先生在该公司工作了半个月左右,拿到工资约1700元。
杨先生说,他进入该公司工作不久后,由于经常无偿加班,感到自己身体吃不消,就在8月结束后提出了离职,并于9月中旬离开公司。但到目前为止,他只拿到了8月的1000元工资,余下的工资仍未结清。
杨先生说,当时入职时,实习合同上规定的实习期工资是3200元/月,但在他要离职的时候,公司找了很多理由,只愿按照2000元一个月结付。杨先生说,因为没有干满实习期,自己本身也有些愧疚,所以就答应了公司的要求。但是,最终离开的时候也只拿到了8月工资1000元。
杨先生表示,公司的惯例是每周休息一天,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他8月实际工作24天,加上4天休息日,应该领28天的工资。
除杨先生外,川江都市报记者了解到,还有另外几位该公司的离职人员也有工资未结清。据另外一位离职的员工介绍,他8月9日到该公司上班,9月8日离职,原本说好按照2500元的月薪结付,后来离职时公司又要求按照2000元的月薪计算,该员工认为这样的算法有问题,不同意这一方案,所以离职后工资也迟迟没有结算。
公司负责人承诺 将尽快结付剩余工资
随后,记者来到9i文化产业园内的微品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人梁某目前正在上海。
通过电话联系,梁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次月20日发放上月工资,所以9月工资原本要等到10月20日才结付。目前,几位离职人员的剩余工资也不多,就几百块钱,他会在回泸州后及时结付。
梁某说,反映情况的杨先生,还余290元工资没有结付。他说,因为公司把重要的技术岗位交给杨先生,但是杨先生还在实习期间就要离开,所以公司跟他协商,8月按照2000元的新人月薪计算,也得到了杨先生的认可。而杨先生8月只工作了24天,所以工资只有1290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阳区人社局接到反映后,已经着手调查,与双方进行了沟通。江阳区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不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将对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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