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土地统征中心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梁湾一二期、大竹林二期、金岭苑(剩余房源)、龙驰金都定向限价商品房(剩余房源)抽签分房的公

泸州日报 2018-10-09 15:26 大字

梁湾一期、梁湾二期项目由兴园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大竹林二期项目由泸州工投集团承建、金岭苑定向限价商品房、龙驰金都项目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建。本次分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泸州市诚达公证处进行现场全程公证,现将有关抽签分房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梁湾一期:2人户型6套;

梁湾二期:1人户型1套、2人户型37套,合计房源38套;

大竹林二期:1人户型88套;

金岭苑:1人户型22套、2人户型7套、3人户型8套、4人户型7套,合计房源44套;

龙驰京都:2人户型78套、3人户型162套、4人户型76套,合计房源:316套;

二、购房对象

郎酒项目、吉甫大道、机场迁建(含农转非)、港城大道、成自泸赤石洞连接线、成自泸赤石洞连接线弃土场、692厂民品园*(含农转非)、机场迁建补征地等对应项目持有泸州市龙马潭区土地统征和整理中心出具的《购房证明》或经张榜公示的《XX项目购房人员名单公示榜》确认的人员,且房屋在2018年10月30日前已拆迁完毕,并办理《石洞街道定向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确认书》,缴纳安置房订金的被征收户。

三、购房资格确认登记

2018年10月30日以前,未进行确认登记的安置对象户户主(或户主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石洞街道办事处办理《石洞街道定向限价商品房缴款通知》并领取《石洞街道定向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确认书》。其中:

(一)按1人户型2000元、2人户型3000元、3人户型4000元、4人户型5000元。

(二)凭缴款通知到指定账户预交房款后,返回石洞街道办事处领取《石洞街道定向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确认书》。

(三)有意向在大竹林二期剩余2、3、4人户型安置的被征收户可在各村(社区)自行申请登记,剩余房源登记完毕则停止登记。

四、提前批次抽签购房

(一)申请条件

一是家有双目失明、下肢截肢或重症瘫痪人员的拆迁户;二是年满70周岁的孤寡老人,可自愿申请优先抽取底楼房屋(底楼房源不足的,由二楼房源补充)。

(二)抽签程序

符合条件申请提前批次抽签购房的人员,需在2018年10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但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提前批次的购房人员经资格审查组现场审定同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到指定银行预交房款后,准予参加提前批次抽取底楼房屋。

(三)特殊定向安置对象

凡在大竹林二期项目登记抽签人员,于抽签当日审查资格,并准予提前抽取大竹林二期2、3、4人户型剩余房源。

五、抽签购房办法

抽签时间、地点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2016年7月前依法婚嫁、依法生育、依法收养等被征地拆迁户新入户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查同意后,可以参加本次抽签购房。截至2018年10月30日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二)截至2018年10月30日,未进行石洞街道定向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确认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定向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今后不在向该户提供定向限价商品房房源,并在定向限价商品房购房资格确认登记后终止发放安置房的安置过渡费。

特此公告

泸州市龙马潭区土地统征中心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石洞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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